河北碧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

审批
河北-沧州-黄骅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碧**工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造
建设地点 **省**市**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孙思邈路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3320
建设单位 **碧**工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伟
联系人 张世尧 联系电话 189****9099
项目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万元) 3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略)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不涉及生产工艺改造,主要针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包括:合成车间生产废气处理设施中UV光氧处理装置替换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三甲胺卸车、1#2#成品罐废气处理设施中UV光氧处理装置替换为活性炭吸附装置;盐酸盐罐废气处理设施中UV光氧处理装置替换为活性炭吸附装置;危废间及污水处理废气处理设施中UV光氧处理装置替换为活性炭吸附装置;2#干燥干燥线废气处理设施中活性炭吸附(略)
主要(略)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合成车间生产废气采取两级降膜 两级喷淋 活性炭罐 二级活性炭箱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1号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三甲胺卸车、1#2#成品罐废气采取水喷淋 活性炭 活性炭箱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1号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危废间及污水处理废气采取碱喷淋 二级活性炭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1号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盐酸盐储罐进出料呼吸废气采取两级酸喷淋吸收 水喷淋吸收后再经过水喷淋 活性炭 活性炭(共用)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1号排气筒)排放(略)
有环保措施:
2#干燥废(略) 旋风除尘 水浴除尘 二级水喷淋吸 制冷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3号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承诺:**碧**工科技有限公司 王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略)。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碧**工科技有限公司, 王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