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西支流人工湿地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审批
河北-衡水-枣强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县西支流人工湿地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西支流与皮毛街交界处西北侧,生态缓冲带建设地位于皮毛街到农场街的西支流河岸两侧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7280
建设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 法定代表人 茆磊
联系人 高巧林 联系电话 0318***9636
项目投资(万元) 3580.67 环保投资(万元) 3580.67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3-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公园(含动物园、主题(略));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略) **县西支流人工湿地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拟在皮毛街至农场街建设双级别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工程设计规模为(略),占地总面积 55.92 亩,在西支流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 (略)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定期收割的植物作为饲料外售;在线监测系统产生的废试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对泵类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本工程的实施可以为诸多生物提供适宜生长的环境,在增加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复杂和稳定性、维持自然平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项目在(略)。
承诺:**市(略)茆磊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 茆磊 承担(略)。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