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4年旅游沿线农旅产品售货亭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略):3.3技术要求“六、太阳能组件:▲3、外壳防护等级≥:IP67级(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铝合金窗检验报告复印件)”更正为“▲3、外壳防护等级≥:IP67级(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公告和(略),作相应更正。
其他(略)
更正日期:(略)
一、监督管理办公室:**县财政局,联系电话:(略)。因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采购监督机构相关信息未在采购文件中显示,故在此附件中补充说明,供应商无需响应。
二、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略)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应当按照要(略),加入采购一(略)。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略)传递,以及加(略),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略),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略),可查看(略)。供应商(略),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略)。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省**市金牛区**省**市金牛区交桂一巷11号11栋6号附27号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