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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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略)(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3〕022号、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3〕0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米及其他配套设施。2.1.4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相应的成果资料,并提供相关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2.1.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盲评。2.1.6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2.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略)不含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共4项专业资质,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其他要求:(略)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略)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00至(略)7:00(**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投诉受理单位:**国家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薛瑞 (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略),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略)(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略)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市高新区北二环5699号大学科技园7A座东配楼四层401 地址: **省**市莲池区百楼镇**园创业广场5号楼D栋
邮编:

(略)

邮编: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人: 沈伟
电话:

(异议受理联系电话):(略)

电话: (略)、(略)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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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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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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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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