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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略)),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略)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锅炉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新区(略)
建设单位:(略)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略)(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