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及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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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管理局国家及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4-29 至 2024-05-08
撰写单位: **** 撰写人: 姜鹏达
****管理局国家及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管理局国家及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人联系方式变更为0418-96315-1801.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9日 07时3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632),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对确需开展、按****交易中心实施的采购活动,****中心暂停业务无法开展的,****公司进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中苑街道新渠路1号
联系方式: 0418-96315-1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北陵大街19****广场A座3001
联系方式: 024-****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鹏达
电 话: 024-****152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9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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