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本项目工程量清(略),清单内容未改动,投标人无需另行下载。
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略)。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