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江夏学院生活区自动售货机安置场地19处整体招租
发布时间:(略)
受委托,现对以下(略),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大学城**江夏学院生活区自动售货机安置场地19处整体招租。租赁(略),第一年至第(略),第四年、第(略)。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应提前十五日缴清下半个租赁年度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押金)为3(略),水电押金人民币3000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江夏学院生活区,19处自动售货机安置场地面积共约19平方米。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4年7月15日,原承租方参加(略),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挂牌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则由最高报价者承租。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注:(略)
三、(略):仅安置自动售货机使用(不得出售烟酒类)。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须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江夏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及投资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3、竞价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安置场地周围卫生,注意设备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3、(略)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4、该标的无产权证。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并将有(略)。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按商业用水用电标准结算,若遇到政策性调价也随之调价。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或者装修期间造成房屋、附着物或周边受损,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恢复或由于经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同时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予以赔偿。
7、该设备必须配备安(略)损。
8、保持自动售货机外观洁净,承租方负责及时清理售货机上的粘贴的广告及污迹。
9、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安全、卫生等)。
10、经营期间,承租方由(略),除接受政府职(略),在事(略),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再退还收取的押金。
11、禁止承租方以返利卡、预存现金、充值消费等促销形式吸收资金,一经查实,承租方必须马上退还资金,出租方有(略),且不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12、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略)
六、竞价方式:(略)
七、公告期限:2024年(略)2024年5月1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4(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略)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略)、(略)、(略);
联系人:(略)
地址:**市湖东路152号**大厦A座二十二层。
附:(略) | |
QT(略) | |
大学城**江夏学院生活区自动售货机安置场地19处整体招租 | |
4.1806万元 | |
4万元 | |
2024/4/23 | |
2024/5/13 | |
是 | |
吴女士 | |
(略) | |
**市湖东路152号**大厦A座22层 |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