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略)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ZZ-FZFCG-2024-0139
二、 招标项目名称:江山市峡口镇集镇南片区污水处理终端办(略)
三、 采购方式:(略)
四、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江山市峡口镇集镇南片区污水处理终端办理合法性程序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 | 18.8万元 | |
合计 | 18.8万元 |
五、 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略)。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渠道信用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至2024年5月 13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到现场或邮寄获取,地址为(略)(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
七、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略))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 14 日9时30分00秒;(略)((略))
4、提供材料:(略)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略)。
6、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略),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略),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略),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略)。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7、采购代理费用
3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户名):(略);开户银行:浙江江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201000349316978。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略)
2、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传真:/
地址:(略)
3、监督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 (略)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略)